文具玩具店有售 易誤當玩具 6歲小學生曾食電子煙

電子煙問題近日愈來愈受關注,有機構調查發現,電子煙售賣地點普遍,包括文具舖或玩具店,在受訪者中,有年僅6至7歲學童曾吸食電子煙。機構促請政府正視問題,盡快立法監管電子煙,在未流行成風前,杜絕電子煙年輕化的隱患。

明愛賽馬會德田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於5月底至6月初,成功訪問了361位、6至12歲的小學生。結果顯示,22.2%的受訪者表示,知道售賣電子煙的地點,如屋的文具店、玩具店和格仔舖等地方。明愛指,現時監管售賣電子煙的法例含糊,購買者也不受年齡限制,故18歲或以下的青少年容易接觸及購買到。

3.3%(12人)表示曾嘗試吸食,當中4人只有6至7歲;另有18.6%有聽過或知道有朋友或同學曾吸食電子煙,而親眼目睹朋輩吸食電子煙的受訪者則有12.7%。

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社工樊麗霞指,電子煙狀似原子筆,商販更以不同的水果味作招徠,減低小學生對電子煙的戒心,使小學生錯覺是一件「扮煙仔」的玩具,並輕視其風險。

港大護理學院助理教授王文炳(圖左)指,商販以「不含尼古丁」、「不會上癮」、「有助戒煙」等誤導陳述,吸引年輕人食電子煙,但電子煙含尼古丁成分,不單損害吸食者的腦部及肺部發育,一旦過早成癮,他們更難戒掉,更有可能改為吸食傳統香煙。

(2015-7-13  AM7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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