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民:同坐監無分別
小學生犯錯 被罰守行為 服務令

學生欠交功課被警告,兼要監守行為及做服務令?網上流傳一張學校通告,如學生犯規又想「洗底」便要通過這兩項評核,才可申請抵銷違規項目,但遭網民揶揄「罰則」形同坐監。有學者估計,校方以「監守行為」作嚇唬,冀可使學生改過。

日前網上流傳一張「孩子自強計劃」申請表,讓違規的學生藉着守行為及做指定時數義工,從而將功補過。例如學生多次欠交功課,收到第一張警告後,需監守行為一個月及做兩小時義工。完成後可申請將違規項目抵銷。申請表列明每個學期最多提出兩次申請,若監守行為期間再違規,是次申請即告吹。

教師:將功抵過中學常見

發帖文的網民說:「宜家嘅小學,同坐監有咩分別,守行為、社會服務令……」,又指對香港教學制度感失望。有關圖文引起關注,有人說犯錯可重生,只要多拿幾個優點便可;另有人贊成將功補過做法。

小學教師李先生指,這種功過抵銷風氣在中學常見,近年已蔓延至小學,目的是幫學生洗掉「缺點」及「小過」等污名。義工服務包括幫助領袖生維持秩序,外出參觀時協助老師帶隊等,希望給學生機會反思過失。「如表現滿意,可除掉『缺點』,或操行評分獲『減刑』,例如原本扣十分,通過這機制後,只扣兩分。」

家長:監守行為用辭不當

他又指功過抵銷機制受家長歡迎,因他們擔心「缺點」及「小過」紀錄在成績表,會影響將來升學,故大部分家長寧願子女以義工服務「洗底」。但他指,倘校方用「監守行為」字眼,很易惹起家長反彈,隨時反過來質問「學校有咩權折磨他們的子女」。

觀塘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奚炳松指,知悉學界有這種功過對沖措施,認為犯錯的學生履行指定時數服務抵銷過失可接受。他同意「監守行為」的用辭較敏感,但相信學校只是用辭不當,建議家長主動跟校方了解,毋須動輒將事件擺上網,引來誤會。

本報發現確有小學推行這類計劃,並在學校通告聲明措施是幫有行為偏差的學生,學習承擔責任及改過,又指計劃具成效。

用詞嚴厲 旨在警惕

資深幼兒教育學者李麗梅指,校方用較嚴厲字眼,可能是想「嚇下」學生,令他們「知驚」,迫使他們改正行為。「要求學生做義工服務及謹守行為,然後抹掉犯規紀錄,可令他們有動力去改善。」但她建議校方改用「行為合約」較恰當。

她又提醒,制定「行為合約」時,要讓學生知悉並非每次違規後,均可做義工便「補鑊」。「重要的是學校如何表達概念,使學生明白措施的目的並非要懲罰他們,而是希望他們有途徑去改善。」她又指「欠功課」及「記缺點」本身是一種標籤,若學生背負太多「罪名」,其他同學會認定他們是壞學生,產生壓力。

(2015-3-11  晴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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