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有趣」需要「尺度」
因為五年級期末的自主研究「美食展」,Ann 斜靠著爸爸,翻著爸爸肚皮上的料理食譜,聊的是美食話題。 翻到一頁菠菜料理,爸爸隨口說:「我忽然想刺個大力水手的刺青,應該很有趣。」 Ann 仍盯著食譜回應:「有趣但是沒有意義的事,就不需要去嘗試。」 我一聽楞住,這句話不正是我在輔導學生時,一直尋覓的答案嗎? 回想起 Ann 的成長過程,她的感受性偏高,我曾擔心她會不會因而易受傷害;同時,我也放心她一直清楚自己需要什麼、不喜歡什麼。 即使有時候她也會配合大人去完成她不太喜歡的事(例如:不樂意但是答應我們的支使),其實,她也經常明白拒絕看起來是不錯的機會…… 記得 Ann小學三年級時,她曾經生病但不願回家休息,就因為上課很有趣。 如今,Ann 隨口一句「有趣但是沒有意義的事,就不需要去嘗試。」的回應,讓我知道她腦中自有「尺度」,也使我對她的信任更加牢固。 Ann 這一句話也勾起腦海中幾個輔導學生的面孔。 不少孩子期許的「自律」常是「知道、做不到」(知易行難),也就因此三不五時地逾越心中的那把尺。尤其是孩子越認為有趣、好玩的事情,也就越可能玩過頭,諸如:騷擾,甚或霸凌隨之而來…… 的確,「有趣」是激發孩子行為的動力,「意義」則是一把「尺」,可以提醒自己當不當為,如同一顆醒腦丸般,讓生命活潑亦兼備價值…… 我不是柔弱而等待拯救的奧莉芙,爸爸,你也不是大力水手,大力水手的刺青可能有趣,但是沒有意義! 文章轉載自:https://kidfamily.wordpress.com/2015/04/04/fun-but-pointless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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