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性罪行擬擴至現職僱員

近年私人補習班導師性侵犯年幼學生時有發生,惟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只容許僱主查核準僱員,且屬自願性質。教育局透露,機制自一一年十二月推行後,截至去年底已處理共約七萬五千宗新查核申請,更有意擴大查核範圍至現職僱員,初步構思率先涵蓋私營補習中心及興趣活動機構的合約續期僱員。不過有家長坦言擴大查核範圍後仍有漏洞,僱主無權查核永久合約員工,變相「放生」他們。

警務處在一一年十二月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,僱主聘請僱員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工作時,可要求僱員自願參與查核,讓僱主了解準僱員有否強姦等性罪行的刑事定罪紀錄,保障學生。

不過,有立法會議員關注,近年私人補習班導師性侵犯幼童時有聽聞,質疑查核機制的成效。教育局昨書面回覆質詢時透露,查核機制推行以來,截至去年底已處理共約七萬五千宗新查核申請,近六千宗續延查核申請,當中去年有逾三萬五千宗新申請,較一二年微跌百分之七。

由於機制無法查核現職僱員及家長聘請的私人補習導師,當局透露積極計畫逐步擴大查核機制的涵蓋範圍至現職僱員,初步構思先擴至私營補習中心及興趣活動機構的合約續期僱員,及後再擴至私營機構內須重新續約的現職僱員。

當局又強調一直重視學童的自我保護意識,在幼稚園及中小學的課程內,已涵蓋性教育及安全意識的元素,小學更教授學童辨別不善意的身體接觸及拒絕技巧。

對於當局計畫率先擴大機制至私營補習機構的合約員工,遵理學校創辦人梁賀琪表示歡迎,「更可出師有名,要求現職員工接受查核,讓家長更放心。」

她認為機制修訂對小型補習社影響最大,「這類補習社通常小組學習模式,一對二教授,較大機會有私人接觸。」

不過,東區家長教師會聯會副主席趙明坦言,修訂查核機制後仍有漏洞,「不少學校的員工均為永久合約,毋須續約,故擴大查核範圍至適用於合約員工,始終放過了前者。」他又擔心修訂機制令僱主及員工的關係惡化,「不少員工在機構任職多年,日後僱主要求員工接受查核,或令雙方不再互信。」

(2014-6-12  星島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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